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论述,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要、本单位已在建的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情况,积极统筹本单位工程实验室的申报。
(一)二级单位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详见附件1)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五)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二、申报程序
各二级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及第七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4月17日(周三)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含有关附件)的纸质版三份、基本情况表一份报行政楼519室,电子版发至kyc515@126.com,邮件主题为“工程实验室申报”。
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2716440。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