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 2011年 1月 1日 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6 年 1 月 11 日 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须于 2016 年 3 月 6 日 前 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6套交至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51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 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廉政理论研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申报课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结合教育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注重实效性。
2016年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相结合,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加强纪律审查,推动行政监察、业务监管,增强监管合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2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机构(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6 年 1 月 6 日 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须于 2015 年 3 月 6 日 前 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51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申报须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6 年 1 月 6 日 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须于 2015 年 3 月 6 日 前 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5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招标指南
教育部人文社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关规定。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6 年 1 月 6 日 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须于 2015 年 3 月 6 日 前 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5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教育部人文社科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 年 1 月 6 日 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申报人须在此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提交,并于 2016 年 3 月 6 日前 将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5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成果要求
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3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附件: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以上所有通知事项联系人:刘黎明 0758-271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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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