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根据《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内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肇学院【2011】84号)及审计处2015年审计工作安排,并经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同意,审计处成立审计组,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学校内部单位部分负责人在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鉴证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审计组设三个审计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审计组长:崔百宁
二、第一小组负责对以下内部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
刘玉勋 张滔华 张旭东 邵平 李新昌 黄曼娜
主审人员:赵金
三、第二小组负责对以下内部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
欧洪湛 梁善 曹顺霞 班荣鼎 肖俊霞 张贵林
主审人员:曹铁军
四、第三小组负责对以下内部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
原青林 陈学年 张志强 肖起清 郝向英 梁建梅
主审人员:黄永奇
在审计期间,教职员工如有问题需要反映,可电话或电邮联系审计组,办公电话:2716345,电子邮箱sjc@zqu.edu.cn。
审计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