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在本单位遴选符合要求的专家作为推荐人选。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有意申报者请尽快填写《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3)并交本单位审核。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初审,并在表格中“专家所在单位意见”栏加具意见后于3月18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表格电子文档请发送到以下邮箱:rsc2716272@163.com。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2、突发事件分类
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人 事 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