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 验收范围
(1)2019年立项的特色创新类、特色创新(教育科研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16-2018年重大项目、重点提升平台、创新团队、特色创新类、特色创新(教育科研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3)不能如期结题的,请填写《附件6.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在材料报送时间内提交至科技处(一式一份)。
2. 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目结项审批表》(附件3)、《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4)和《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二级单位填写附件1。重大项目、重点提升平台、创新团队、特色创新类、特色创新(教育科研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均使用以上模板,除重大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盖学校公章外,其余项目均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提交纸质文件。
(2)作为最终成果的论文在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广东省教育厅××××××资助”字样。
(3)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部内容。
3. 材料装订要求
(1)申请结题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胶装成册。
(2)最终成果必须装上封面和目录。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
(3)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结项审批表》、《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成果复印件。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对象为2020年立项的广东省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结题和中期检查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5月13日17点前交至行政楼51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515@126.com, 结题项目邮件名称为“创新强校项目结题”,中期检查项目邮件名称为“创新强校项目中期检查”逾期不予受理。多个文件请按照纸质的顺序排列后压缩发送,文件命名格式: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以上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专家评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结项等级。
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谭老师(519室)0758-2716440
社会科学类:吴老师(519室) 0758-2716440